孙某,今年17岁,因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作为我街道司法所目前唯一一名社区矫正未成年对象,已经纳入到重点严管。在入矫之初,针对其尚未成年这一特殊情况,司法所就制定了以“严格管理,积极挽救”为工作重点的矫正方案。在日常管理中,以多种形式的思想矫治和行为矫治为抓手,通过电话汇报、思想汇报、集中教育、个别谈话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转变其思想上和行为上的恶习,树立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加强法制教育、思想沟通,及时纠正不好的苗头。可以说通过半年的矫正工作,孙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有了深刻的反省,对矫正工作也能很积极地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但我们还是很清醒的认识到,如果想把对社区矫正未成年对象的管理落到实处,光靠司法所的工作是不够的。一方面司法所虽然加强了对他的管理工作,但和他日常接触的时间相对还是比较少,有些情况不可能及时掌握;另外一方面现在社会比较复杂,加之未成年人自身克制能力相对较差,并且司法所也不可能对其生活做到时时刻刻、方方面面的全覆盖。因此司法所于6月3日上午,就孙某的上学问题、家庭监管问题和孙某及其父母进行了交流沟通。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沟通,能引起其父母的重视,加强家庭内部的监管教育工作,填补司法所在管理工作中不能涉及到的空白。使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发挥实效,发挥好司法所和家庭两方面的作用,齐抓共管,更好地挽救像孙某这样的未成年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