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驻林区有关单位:
今冬明春山林防火期(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即将来临,山林火险等级增高,防火工作压力增大,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山林防火工作,巩固“生态雨花”的建设成果,及早做好今冬明春山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确保全街道今冬明春山林防火安全无事故,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根据区护林防火指挥部通知要求,现就我街道今冬明春的山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山林防火既事关山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引发山林火灾主要因素:一是随着林区开发,旅游、休闲人群相继增多,部分人群防火意识比较淡薄,烟头烟蒂到处乱扔现象随处发生,特别是秋、冬、春季节进山祭扫的人更多,造成了火种明显增加,是山林火灾的多发时期;二是由于液化气的普及使用,林地内的地被物多年无人清除,林下的灌木、枯枝杂草等可燃物随处可见,秋冬季节天气干燥,火险等级大大增强;三是山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的自然因素等等。因此,各村(居)委会、驻林区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和“盛世兴林,防火为先”的大局意识,从保护山林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山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山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火先防人”的思想作为开展山林防火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落实山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山林火灾。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一是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山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指挥街道区域内山林防火工作,分管主任具体负责,农业科具体主抓山林防火日常工作。各村(居)也要建立以村主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和工作网络,制定防范工作方案,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岗位制度、值班制度等,配足配强专职护林员队伍。二是全面建立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专职护林员一条线责任网络,并层层签订山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各村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三是要把山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护林员以及群众在山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山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山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墙报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山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要宣传山林火灾的危害性和山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山林法》、宣传山林防火措施、山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二是在抓好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三是强化元旦、冬至、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四是各责任单位要制作横幅、标语,要在林区设置山林防火警示牌,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山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强化管理。野外火源管理是山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山林法》,在山林防火戒严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对在林区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街道属地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在高火险防火隔离带要做好杂草、物的卫生清理,以减少火灾隐患。三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元旦、冬至、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四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五、防患未然,增强控制。山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扑救困难、危害严重等特点,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一支能够快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30-40人的应急突击扑火队伍,并加强扑火安全、扑火技能、火场自救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必须拟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扑火预案,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器材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科学、安全,快速、高效地扑灭山林火灾。同时要加大防火经费投入,配足配齐防火物资和人员,保证扑救山林火灾的需要。
六、依法治火,严查案件。根据《山林防火条例》,山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山林防火工作,落实山林防火责任制重在“实”字上狠下功夫,各责任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山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在采取行政手段抓山林防火的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治火,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山林防火中的重要作用。山林防火期间,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火情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和越级上报火情,如对贻误时机造成重大火灾的或因领导责任不落实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山林火灾的,火灾发生后又不尽扑救义务的,导致严重损失的责任单位,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山林火灾案件,实行责任人追究制度,不仅要查清火源,严惩山林火灾肇事者,同时并追查发生地的山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防火器材贮备和行政领导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不到位的要一并予以追究,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附件1.西善桥街道山林防火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2.山林防火单位及山林防火责任人名单一览表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办事处
二OO九年十月九日
抄送:区护林防火指挥
附件1:
西善桥街道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李 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赵章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 涛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许发俊 街道党政办主任
姚家平 街道农业科科长
黄书香 街道经济科副科长、安全管理办
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生宝 油坊村委会主任
许发平 西善桥村委会主任
周金龙 古遗井村委会主任
梅兴生 梅山村委会主任
邱 峰 街道农业科副科长
孙东平 仙灵墓园经理助理
街道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科,姚家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2815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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