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街道创建文明城市成果,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村居的创建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成为当前之急。而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则必需坚持日常化管理,把日常化管理的理念渗透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每个环节,着眼于工作细节,为此,我街道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狠抓,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目标责任体系。
(一)狠抓组织领导机制 1、建立街道文明委员会负责制度,街道文明委员会由街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书记亲自抓,具体负责对全街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必须服从街道文明办的创建工作安排和工作部署,切实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例会制度。以街道文明委为依托,由分管书记召集,各有关创建职能部门和各村居主要领导参加,定期召开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狠抓活动引导机制 1、开展创建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文艺演出、社区学堂、摄影比赛等多种社会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在全街道形成“创文为大家、创文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同时继续开展“万名干部进万家,了解民意办实事”活动,了解百姓的需求,解决居民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百姓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率,对创建的支持率。
2、开展市民教育活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发挥老干部、团员、党员和巾帼等四支队伍的作用,开展各具特色的市民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对街道内涌现出的文明市民、文明新事广泛宣传,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3、开展城市管理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职能部门联动为抓手,以摊点经营、车辆停放、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社会治安五项秩序整治为重点,组织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多、整治难度大、标准要求高的“热点”和“难点”,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有效管理,实现长效管理,使城市建设管理规范化。 (三)狠抓社会监督机制 1、加强人大政协监督。把创建文明城市的督查工作列入街道人大和区政协议事日程,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不定期地对各村居、各直属部门单位进行抽查、暗访等,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加强舆论监督。在街道自办的《社区教育报》和街道网站上报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文明行为、不作为的部门进行适度曝光,促进及时整改。
(四)狠抓评价考核机制 1、建立考评督查制度。由街道文明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考评组,根据创建形势和创建任务需要,对全街道主次干道、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创建重难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并将督办情况向工委、办事处等主要负责人通报。 2、建立责任追究与表彰奖励制度。对街道文明办通报的问题,各村居及创建职能部门要按时办结,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街道文明办报告,逾期不办理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创建文明城市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