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部、各村、社区居委会、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构建“村官”防腐保廉体系,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区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雨委办发〔2007〕2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加强全街道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规范农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1、增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教育形式的多样性。紧密结合农村(社区)基层干部的特点,坚持教育实效为先,实行因人施教、因时施教、因情施教。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引导广大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有效增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群众观念、勤政廉政意识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2、完善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以街道机关、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切实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村、社区干部、科室、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守则和具体行为规范。
    二、强化基层民主监督,构建农村基层保廉体系
3、严格把好进人关。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街道工委关于新进人员的若干管理规定和区政府对街道招聘企业身份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4、健全民主选拔任用村(社区)干部制度,逐步优化农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重点解决选举中宗族、帮派势力干扰等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不断提高全街道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街道、村(社区)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雨花台区街道(开发区)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继续坚持村(社区)帐街道管理的制度,全面推行村(社区)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各村(社区)年初应编制年度收支预算,经村(居)民代表大会(或村民理财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预算执行结果应向村(居)民代表大会(或村民理财小组)报告。制定和完善农村(社区)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
    6、推行街道、村(社区)级重大项目招投标和合同规范管理制度,增强街道、村(社区)干部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对街道“双拆”项目、村(社区)级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的发包、租赁、转让,村(社区)级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杜绝“暗箱操作”。
    7、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着力规范村(社区)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街道成立相对固定的村(社区)级财务审计监督小组,每年定期进行财务会审,主要审计村(社区)级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救灾救济款的使用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8、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村(社区)事务的透明度。对村务公开的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审核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村(社区)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对村(社区)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和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同时,还要对村(居)民关心的其他事项随时实行“点题公开”。街道将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9、建立党群议事会制度,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基层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各村(社区)要成立党群议事会,人数一般为10至20人,由本村(社区)党员、村(居)民和村(居)民代表组成。党群议事会成员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名推荐后,分别提交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任期与村(社区)党组织任期一致。党群议事会设正副会长各一名,其中会长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党群议事会在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职责是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做到本村(社区)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土地经营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事项必议。党群议事会讨论议题应事先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并进行公告,讨论议定事项作为村(社区)“两委”决策的重要依据;对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事项,需按照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提交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党群议事会讨论结果和实施情况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接受广大村(居)民监督。
    10、深化勤廉双述评议制度,有效强化对村(社区)干部的民主监督。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每年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中进行述职述廉、现场答问,接受民主测评。对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社区)主要干部,由街道纪工委给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对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或连续两次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社区)干部,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配套制度,增强村(社区)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检查考核由街道向村(社区)级延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村(社区)干部年终考核、先进评定、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监督检查,有效维护农村群众切身利益   
    12、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切实维护好农村群众的根本利益。
    13、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4、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在市、区产生重(特)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及安全责任事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案件等。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15、构建农村基层保廉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村(社区)两委会要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各职能科室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一:《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二:《西善桥街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雨花台区纪委西善桥街道工委
2007年7月2日
附件一: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牵头部门
目 标 任 务
协办部门
完成时间
街道纪工委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配套制度,增强村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街道组织部门、财政所、农业科、社事科
全年
2、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全年
3、严肃查处违建管理中的渎职行为
街道司法所、城建城管科
全年
4、推行街道、村级重大项目招投标和合同规范管理制度,增强街道、村干部权力行使的透明度
街道财政所、城建城管科、农业科、
7月份
街道组织部门
5、健全民主选拔任用村干部制度,逐步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街道纪工委、社事科、农业科、财政所
全年
街道社事科
6、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村级事务的透明度
街道纪工委、财政所、农业科区农林局
全年
街道人事部门
7、执行《开发区和街道招聘企业身份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严格把好进人关
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财政所、社事科、农业科
7月份
街道财政所(审计部门)
8、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办法》
街道纪工委、人事部门、社事科、农业科
7月份
9、进一步完善街道办事处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全年
10、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人员奖金和津、补贴制度
全年
11、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着力规范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全年
农业科
12、建立党群议事会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财政所、社事科
7月份
村、社区、基层站所
13、完善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7月份
14、①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②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③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
 
全年
 
附件二:
西善桥街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治宇    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姚大荣    人大工委副主任、纪工委副书记
成  员:陆振萍    监察室主任、组织干事
余开福    司法所所长
姚家平    农业科科长
陈敬梅    社事科科长
衡永全    城建城管科科长
叶松霖    财政所副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纪工委,负责协调组的日常工作。姚大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一: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牵头部门
目 标 任 务
协办部门
完成时间
街道纪工委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配套制度,增强村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街道组织部门、财政所、农业科、社事科
全年
2、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全年
3、严肃查处违建管理中的渎职行为
街道司法所、城建城管科
全年
4、推行街道、村级重大项目招投标和合同规范管理制度,增强街道、村干部权力行使的透明度
街道财政所、城建城管科、农业科、
7月份
街道组织部门
5、健全民主选拔任用村干部制度,逐步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街道纪工委、社事科、农业科、财政所
全年
街道社事科
6、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村级事务的透明度
街道纪工委、财政所、农业科区农林局
全年
街道人事部门
7、执行《开发区和街道招聘企业身份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严格把好进人关
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财政所、社事科、农业科
7月份
街道财政所(审计部门)
8、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办法》
街道纪工委、人事部门、社事科、农业科
7月份
9、进一步完善街道办事处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全年
10、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人员奖金和津、补贴制度
全年
11、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着力规范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全年
农业科
12、建立党群议事会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财政所、社事科
7月份
村、社区、基层站所
13、完善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7月份
14、①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②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③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
 
全年